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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略论独立学院财务管理创新
2015-05-05
作者:组织与宣传部 来源:本站原创

经济与贸易系 万楚军

 

此次读书活动,本人结合自己的专业背景和研究方向,阅读了2本专业书:《中国独立学院财务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高校财务管理与控制》。

一、图书简介   

《中国独立学院财务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由黄永林、方同庆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9月出版。该书是教育部财务司和财政部科教文司委托研究项目“中国高校独立学院财务管理研究”的结项成果。该书在深刻分析我国独立学院的产生背景、发展历程、现实意义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从中国独立学院的产权结构及管理、财务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担、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内部控制、“合理回报”的依据和财务操作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对独立学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设计提出了具体的构想,从理论到实践初步回答了目前中国独立学院在财务管理方面引人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我国第一部较为完整、全面和系统地论述独立学院财务管理的力作。

《高校财务管理与控制》由金云美著,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年11月出版,该书主要内容包括绪论、管理层决策指挥系统、授权审批管理系统、财务部门管理系统、二级财务机构监管、会计人员管理、内部审计监督控制系统等。

二、心得体会

(一)独立学院财务管理体制的问题

1、组织机构不独立。在公办独立学院,母体高校仍然把独立学院当成大学的一所普通学院对待,有的独立学院没有自己的财务会计机构,财务会计工作仍然依附于母体高校,没有从母体高校中脱离出来;有的独立学院虽然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但在财务上又与母体高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实际上也没有多少独立性。在公私合办的独立学院,有的没有财务会计机构,其财务收支由母体高校或者是合作方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有的独立学院虽有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但是,财务会计人员却是由母体高校或者合作企业的财会人员兼职,使得独立学院的财务实际上失去独立性。组织机构与财会人员的不独立,使得独立学院的财务独立失去了基础,独立学院的一切财务活动都直接或间接为母体高校或者合作方所控制,独立学院的理财活动实际上是一种被动式的工作,没有独立性、主动性,进而影响到独立学院理财的积极性与有效性。

2、内部控制薄弱。由于独立学院的管理者与教职工内部控制意识淡薄,独立学院内部控制基础薄弱,具体表现为:预算编制随意性大,执行缺少严肃性;财产物质管理不规范,财产安全存在隐患;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内部审计作用有限。

3、监督机制不健全。由于我国的独立学院尚处在建设初期,监督机构设置并不健全,加之独立学院自身的财权有限,使得管理者对财务监督并不重视,财务监督成为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弱环,具体表现为:监督机构缺失或不健全,监督人员配置不齐,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督流于形式。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容易导致独立学院的财务决策失误、财务管理混乱,甚至滋生腐败行为。

4、分配机制不合理。在我国的高等教育领域,分配制度的改革尚未完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在独立学院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在独立学院与投资方之间,存在投资方要求投资回报过高的问题,不少母体高校、合作方把独立学院作为创收工具,过分强调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教学科研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人才培养质量得不到保障,给独立学院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在独立学院内部,存在吃大锅饭、平均主义的问题,加之独立学院的教职工构成复杂,还存在按身份进行分配、同工不同酬的问题,降低了独立学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导致独立学院人才流失严重,不利于独立学院的长期发展。

总之,独立学院财务管理体制的种种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到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而且妨碍了独立学院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独立学院财务管理体制的创新

1、建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实行会计委派。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并保持其相对的独立性是独立学院实现财务独立的基础。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因此必须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财会人员,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定期向有关各方提供财务报告。这里的独立性,不仅是形式上的独立,而且是实质上的独立。它不是母体高校或投资方的附属机构,而是独立学院自身的理财机构。按《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高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独立学院的财务主管人员直接对独立学院的校(院)长负责。

独立学院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之后,母体高校或合作方可以作为委派方向独立学院委派主要会计人员,参与独立学院的财务工作。虽然在业务上被委派人员接受独立学院的领导,但是被委派人员的考核在委派单位,这样委派的会计人员就具有相对独立的监督地位。实施会计委派制,一方面可以强化母体高校或者出资方对独立学院的财务监督,另一方面,也保证了独立学院的财务独立性。

2、提高内控意识,完善内控制度。首先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教育,要让独立学院管理者、教职工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其次,要严格实行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对于经济活动的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要安排相对独立的部门或人员来完成,而不能由同一部门或同一人员完成上述几个环节,实现相关部门与人员互相牵制、互相制约,减少差错与舞弊的可能性。再次,要强化财产物质保全控制,主要包括限制接近制度、定期清查制度、实物资产管理人员责任制度等。

3、加强财务监督,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管体系。独立学院在实行财务独立之后,其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必须通过严密的财务监督机制来完成。独立学院的财务监督应包括外部财务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员工财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四个部分。外部财务监督来自于教育主管部门、税务机关,侧重于独立学院财务活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内部审计监督由独立学院的内部审计机构完成,侧重于独立学院财务活动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员工财务监督是由独立学院的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的监督,侧重于独立学院财务活动的有效性以及教职工经济利益的保障情况;社会审计监督来自于社会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独立学院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社会审计监督主要针对独立学院财务会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

4、改进预算的编制方法,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独立学院的财务预算是独立学院根据自身事业发展计划所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是独立学院日常收入组织与支出控制的依据,反映了独立学院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规模和方向,是独立学院财务工作的核心。预算管理的关键在于预算编制与执行两个环节。要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首先要采用适当的预算编制方法,现在多数独立学院编制预算时,过多采用增量预算方法,零基预算方法用的较少,这样虽然简化了预算的编制工作,但也使得预算数据不尽合理;其次预算编制小组人员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包括财务分管副校(院)长、财务处长、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预算一旦得到批准之后,就应保证其实施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财务部门要严格控制预算的执行数,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预算。最后,要建立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的机制,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评价,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相应奖惩,为下期预算编制提供参考意见。

5、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妥善处理利益关系。在分配环节,要处理好独立学院与有关各方的利益关系,要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具体而言,在独立学院与母体高校或合作方之间,应约定合理的分配比例,充分考虑独立学院的长远发展与眼前回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通常在独立学院办学初期,基础投入比较大,分配比例应定的低一些;等办学有一定的规模效益之后,才能够逐步提高分配比例。在独立学院内部,应严格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打破高校分配不合理的条条框框,建立适合独立学院特点的、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兼顾公平、效率优先的分配制度。同时,还应扩大二级单位可统筹安排和使用的预算经费,充分调动独立学院下属院系、职能部门的理财积极性,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留住人才,增强独立学院的发展后劲。

 

 2015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 吴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