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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2013-06-03
作者:宣传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本网讯(记者 周芳)5月31日下午,学院安全工作会议在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学院领导沈光明、袁先海、郭睦庚、汪邦柱出席会议,院长沈光明要求全体教职工要强化岗位意识,完善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

沈光明讲话

党委副书记汪邦柱介绍了目前广大师生需要重点关注的安全问题,学生情感问题、就业压力、宿舍消防安全、校外兼职等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要广大教师及时关心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党委书记袁先海传达了《长江大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该文件从总则、安全责任事故追究范围、责任追究方式、事故责任认定调查和处理程序、附则5个方面对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说明。

袁先海传达会议精神

安全责任事故的具体范围包括:消防安全事故、校园治安事故、校园交通安全事故、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事故、教学活动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等饮食方面的安全事故、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学校房屋、场地出租安全事故;其它安全责任事故。

该文件还规定了对发生安全事故且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追究方式。

汪邦柱汇报学院安全工作

院长沈光明就增加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体教职工要强化岗位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敢于承担岗位责任;二是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部门领导要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体教职工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三是广大教职工要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立足本职岗位,热情服务学生。

各学部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