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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政治学习安排
2017-04-06
作者:组织与宣传部 来源:本站原创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2017年4月全院政治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习对象与内容

(一)中心组理论学习(必学)

1.中共中央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2.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

5.第二十三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补学)

6.习近平的国家安全观

7. 2013-2017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讨学习)

(二)党支部(含非党员教职工)理论学习

(1)必学

1.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2.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

3.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自学

1.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党言党语”——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提法新思想新理念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二、要求与说明

(一)上述学习内容供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党员按要求组织学习,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落实。

(二)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使用《长江大学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簿》记载。党支部(含非党员教职工)理论学习情况使用《长江大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实践活动记录簿》记载,详细记载学习过程、出勤情况。

(三)2017年4月28日前,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开展的理论学习情况,以新闻消息的形式发布在本单位的网站主页上,要求配图片。并将教职工学习情况按要求反馈到组织与宣传部(联系人:吴秀丽,电话:8068173;QQ:574443918)。

(四)学生理论学习可参考上述内容。其学习安排、记录等材料,由各系部留存备查。

(五)中心组理论学习时间固定为每月第二周的星期四下午,各党支部理论学习时间固定为每月第三周的周四下午。

 

组织与宣传部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