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公 | 长大邮箱 | 院长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2011-09-07
作者:宣传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全院各学部、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委托《语文建设》杂志社继续举办“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3344体育官网学生对母语的重视和学习,提升其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切实服务于3344体育官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经研究决定,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活动,该赛事为国家级竞赛活动。现将参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本次活动由学院语委办统一组织,以院为单位组织学生集体参赛。各学部负责大赛的宣传发动和大赛答题组织、指导工作。

二、大赛内容:

    1、社会生活中应具备的语言文字基本功;

    2、语言运用中应该遵循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

3、书写及写作等语文基本功。

三、参赛对象:

    全院学生,自愿参加。

四、材料工本费

    本次大赛只收取参赛材料工本费12/人。

五、参赛流程:

12011910日—930日,参赛学生以学部为单位到学院语委办报名,并统一缴纳材料工本费。报名时,参赛学生务必以学部为单位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按Excel表格格式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并发至284914596@qq.com

21010日—1020日,学院语委办将按报名人数统一向语言文字报社征订比赛材料,并将及时通过各学部发放给学生参赛,各学部组织学生参赛答题。

3111日—1220日,参赛学生答题。

41220日—1226日,参赛学生以学部为单位将答题材料送交到学院语委办,由学院语委办统一将答题材料寄送举办单位。逾期不候。

511日—228日,举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参赛答卷进行评选。

六、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由主办单位设立一等奖(参赛人数的3%)、二等奖(参赛人数的5%)、三等奖(参赛人数的7%)及组织奖,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办公室和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编辑部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国家语委《语文建设》杂志和相关网站公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8972111235   E-mail284914596@qq.com

 

办公地点:人文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3344体育官网语委办

201197

 

附件1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方案

 

为配合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开展,《语文建设》杂志社分别于200520072009年成功举办了三届“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在各省(市、自治区)语委办和相关高校的大力支持下,广大大学生积极响应、踊跃参加,全国共计有30多万名大学生报名参赛。这项活动对提高大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基本知识的认识,纠正只重视外语学习和使用而忽视本国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的现象,推动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在大学语文教学中的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委托《语文建设》杂志社继续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并列入“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系列活动。

 

大赛内容:

1、社会生活中应具备的语言文字基本功;

2、语言运用中应该遵循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

3、书写及写作等语文基本功。

参赛对象:

高等院校、大中专院校学生自愿参加。

时间安排:

1201161日—1031日,组织报名,下发答题材料;

2111日—1231日,参赛学生答题;回收答卷(1231日为试卷回收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3201211日—228日,专家评选;评选工作完成后组织研讨交流,召开颁奖大会。

 

参赛办法:

1、专家撰写辅导材料并出题,刊登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杂志2011年增刊上,作为大赛的答题材料。

2、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商请相关部门和相关院校负责组织大赛的报名工作,并将参赛人数报举办单位;举办单位下发答题材料(收取工本费12元);学生以学校或院、系为单位集体参加。

3、各级各类学校负责答题的组织和回收工作,并将所有答卷寄回举办单位;举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参赛答卷进行评选。

4、在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的指导下,举办单位组织由各学校组织单位代表及语言文字专业教学与研究人员参加的语言文字基本功教学研讨、经验交流及颁奖大会,会议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参赛人数的3%)、二等奖(参赛人数的5%)、三等奖(参赛人数的7%)及组织奖,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办公室和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编辑部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国家语委《语文建设》杂志和相关网站公布。

地址: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语文建设》编辑部,邮编:100010

联系人:孙建强、王芳、张家智

联系电话:(0106559296165598577

传真:(01065247752    Emailywjs2008@126.com

 

 

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

《语文建设》编辑部

                                                        201159

 

附件2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