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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的通知
2010-09-24
作者: 来源:

院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教发函〔201010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鄂教发〔201013号)精神,现决定在全院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

各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要从教育统计工作发展全局和学院事业发展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统计法规知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观念,确保统计工作科学、依法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doc

  附件2: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处分规定.doc

学院办公室

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