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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09-30
作者:宣传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学院校历安排,现将 2010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

1. 10 月1 日 —8 日放假。其中 1 -3日为法定节假日, 10月 2日、 3日公休日调至 10月 4日、 5日。 9月 26日、 10月 9日、 10月 10日公休日分别调至 10月 6日、 7日、 8日。 10月 9日、 10日分别上 10月 7日、 8日的课。

2.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值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确保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学生工作部门和各学部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注意防火防盗和交通安全。学生回家或外出必须向所在学部请假,学生集体出游要填写活动申请表,明确安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报学生工作处、保卫科备案,教师集体出游需报长江大学审批。

3. 各单位负责人假期如需离荆,要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正职除请示分管院领导外,须经院长、书记同意后方可离开,并送学院办公室备案。带班领导带班期间不能远离工作岗位,以便于联系和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学院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