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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汪金权同志学习•做合格的人民教师”活动的通知
2010-08-30
作者:宣传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院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向汪金权同志学习的通知》(教人2010[8]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向汪金权同志学习的决定》(鄂文[2010]36 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向汪金权同志学习的通知>的通知》(鄂教师[2010]10号)文件精神,按照院党委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向汪金权同志学习·做合格的人民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学单位以学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在教师节前利用非教学时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和讨论,做好会议记录,并推选出2名教师代表,参加学院的学习讨论座谈会。

2.机关、直(附)属单位以党支部为单位,在教师节前夕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和讨论,做好会议记录。

3.教师节期间,学院将开展“向汪金权同志学习·做合格的人民教师” 学习讨论座谈会。

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汪金权同志先进事迹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起来,与不断提高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推进学院师德建设、教风建设、院风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特此通知。

宣传与理论教育中心

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

 

附:汪金权同志先进事迹

汪金权同志是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第四高级中学语文教师,1963年3月出生,1987年参加工作,1988年自愿调到位于春县北部山区张榜镇的蕲春四中任教。他长期在农村教育战线默默耕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配评为黄冈市优秀教师、湖北省骨干教师、全国优秀教师。

汪金权同志具有扎根山区、爱岗敬业、献身教育的坚定信念。1987年,汪金权同志于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分配到黄冈中学任教。1988年,他得知大山深处的蕲春四中因条件艰苦留不住老师,毅然主动申请前往,一干就是22年。其间,他多次婉拒了外地学校的高薪聘请,一心扑在农村学校三尺讲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二十多年来,汪金权同志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科学育人的教育理念,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他讲究教育方法和教学艺术,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上课从不拖堂,注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他坚持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熏陶、感染学生,倡导建立班级图书角,鼓励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他尊重学生,在他眼里没有一个差生,每一名学生在他心中都有独特的位置。汪金权同志具有关爱学生、无私奉献、安贫乐教的高尚精神,他竭尽所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2年来,他省吃俭用,从工资收入中拿出10万多元无私扶助20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成人成才。

汪金权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他对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对青少年学生的无限关怀,堪称人民满意的优秀教师。为彰显汪金权同志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教育部号召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汪金权同志学习。学习他扎根山区、爱岗敬业、献身教育的坚定信念;学习他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科学育人的教育理念;学习他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奋发进取的优秀品质;学习他关爱学生、无私奉献、安贫乐教的高尚精神。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像汪金权同志那样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始终把人民和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肩负起教育育人的光荣使命,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