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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8-03-05
作者:组织与宣传部 来源:本站原创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2018年2月20日至2018年3月28日为总结巩固阶段。各部门要认真分析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于2018年3月30日前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邮箱、纸质文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后勤与保卫处1-108教室。电话8068055,邮箱120670844@qq.com。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防校园安全事故,学院在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基础上,定于新学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开学初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二、大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3月7日至3月9日。

(二)方式:采取自查、检查和抽查同时进行的方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的要求,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大检查范围和重点

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针对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演播厅、琴房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校内超市、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货梯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覆盖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专项整治。

四、大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确保绝对安全。

(二)重点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

(三)做好部门危废品处理工作。

(四)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要把事故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做为师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请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后勤与保卫处1-108教室。电话8068055,邮箱:120670844@qq.com。

                                              后勤与保卫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