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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暑期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7-04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宣传中心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校历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1年暑期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为79日—826日;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为827日—28日;829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二)教学单位教师放假时间为79日—826日;827日(星期六)报到。

(三)机关及直属单位和教学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教职工7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继续上班,放假时间为711日—826日,827日(星期六)开始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单位在保证学院有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安排教职工休假。

(二)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部要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教职工和学生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毒、防溺水、防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把其中的防火工作当作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本单位所属的重点部位,如实验室、计算机室、供电系统等,要进行检查,明确责任,加强防护。

(四)暑假期间没有特殊理由和特别情况的学生一律离校回家。各学部和学生工作处要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各学部要对假期留校学生逐一进行清理登记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查,对假期留校学生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严格要求,作出规定,严禁私自到大江大河、水库及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的危险水域戏水、游泳。

(五)各单位或教职工及学生自行组织外出旅游、举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实习等,要遵守《长江大学职工大型活动管理办法》,严格履行上报、审批手续,实行组织者负责制,活动中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六)各单位负责人假期如需离荆,要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正职除请示分管院领导外,须经院长、书记同意后方可离开;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汇报,所有中层以上干部要确保通信畅通。

(七)各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暑假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于77日前报学院办公室(行政楼203室);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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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