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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期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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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校历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暑期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日期

(一)学生放假日期为7月8日—9月1日。9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学生到校,办理开学注册手续,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学单位教师放假日期为7月8日—9月1日。9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报到,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机关及直属单位和教学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月10日—9月1日。7月8日(星期六)、7月9日(星期日)继续上班,9月2日(星期六)新学期正式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完成本学期各项收尾工作,在保证学院有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安排教职工休假。

(二)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部要提前做好2017级新生入学报到及军训的相关准备工作。后勤与保卫处要加强施工安全教育和监管,有效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在暑期结束前完成学生宿舍及其他维修改造工程。

(三)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教职工和学生集中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特别重视防汛减灾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溺水等意外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暑假期间,没有特殊理由和特别情况的学生一律离校回家。各系部和学生工作处、后勤与保卫处要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各系部要对假期留校学生逐一进行清理登记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查,对假期留校学生认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要求,作出规定,严禁私自到大江大河、水库及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的危险水域戏水、游泳。

(五)各单位负责人要确保通讯畅通,如假期离荆,要按规定执行学院中层干部请销假制度。

(六)各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暑假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于7月7日上午11时前报学院办公室(行政楼204室);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