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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张明畅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建筑与设计系  时间:2019-11-05 00:00:00  浏览:

经过党支部对发展对象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审查同意,拟确定张明畅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19年 11 月 5日至 2019 年 11月 10日。

公示期间电话: 0716-8066715(院建筑与设计系党总支)

电子邮箱:zzb@yangtzeu.edu.cn

附:拟确定张明畅同志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

院建筑与设计系党总支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