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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3-18 09:25:35  浏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深化湖北青年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全省青年志愿者行动转型升级,根据《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全省各市州、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中的青年志愿服务团体。201820192020年已创建并命名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的团体不重复推荐。

二、创建条件

1.思想建设。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思想引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社会评价好。

2.组织体系。志愿服务团体须成立满3年,团队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00人,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清晰的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财务透明;具有规范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记录、激励考核、安全保障等制度体系。

3.服务内容。主要在助幼扶老、助残扶弱、乡村振兴、社区服务、扶贫开发、文明创建、应急救援、环境保护、大型赛会等领域开展服务,并取得一定成效。

4.阵地建设。在城乡社区、学校、企业、交通站点、旅游文化景点等公共场所建立固定的志愿服务站点,有专门的志愿者开展文化气息浓厚、环境氛围温馨、服务功能齐全、群众满意认可的高质量志愿服务。

5.项目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前期要有需求调研、可行性论证、系统培训,要求与志愿者个人意愿、能力匹配度较高,在区域或系统内有较强社会带动力和影响力,并具备一定社会资源整合能力。

6.文化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运用好时尚、文化、艺术手段和文化产品等形式,吸引凝聚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有效传播社会正能量。

三、实施步骤

1.创建申报阶段(20213月中旬至4月中旬)。各地、各单位广泛动员符合创建条件的团体进行申报。申报团体认真填报创建申报表(见附件),各地、各单位根据申报团体的创建条件、创建计划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报,于415日前将创建申报表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省“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推荐的创建团体应获得过本地志愿服务相关荣誉。获得市级“本禹志愿服务队”的团体,可优先申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推荐申报的团体进行初审,确定2021年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团体。

2.创建实施阶段(20214月下旬至12月中旬)。按照“谁推荐、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创建团体严格按照创建计划,重点结合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和青年志愿服务“社区计划”等,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省级将搭建创建团队交流平台,直接对创建团队进行指导,并推动创建团队之间相互学习交流;适时开展“本禹大讲堂”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已命名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团体代表及部分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团体代表,进行交流分享。鼓励创建团体参与各级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活动。

3.确认命名阶段(202112月下旬至20221月)。各地、各单位于20211224日前报送创建团体工作总结和佐证资料。省“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团体的创建情况组织评审,确定2021年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候选团体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适时进行命名授牌。

四、创建名额

1.各市州团委可推报5个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团体;直管市团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可推报2个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团体。

2.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以及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可推报3个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团体。

五、相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结合本地实际择优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青年志愿服务团体,按时按要求完成申报、督导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鼓励各地积极发挥已命名“本禹志愿服务队”团体作用,广泛开展本级交流分享、结对共建等示范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助推本地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人:杨成

联系电话:027-87238790

     电子邮箱:hbzhiyuanzhe2012@126.com

附件:2021年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申报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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