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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院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13-07-08
作者:宣传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院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教发函[2013]106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西安交通大学“6.23”火灾情况的通报》(教发厅〔2013〕2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标准、制度及统计表格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安全工作实际,现将在全院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隐患整治的工作目标

以单位自查、职能部门组织集中检查相结合,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情况;安全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工作体系建设以及工作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师生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各种安全设施保障情况等。

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完好率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等情况。

2、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学生食堂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3、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自然灾害事故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4、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门卫值班、校园巡查制度,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5、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隐患整治的步骤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集中整治阶段、总结验收阶段、接受上级部门和业务部门检查验收阶段三个步骤分步实施。

1.集中整治阶段(7月上旬-8月中旬)。集中整治学院安全隐患,认真检查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

 2.总结验收阶段(8月下旬-9月中旬)。学院组织专班对院内各单位开展的安全隐患整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上报隐患专项整治情况。

3.接受上级部门和业务部门检查验收阶段(9月中旬后)。按照上级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要求,接受检查。

四、隐患整治的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有效落实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安全工作原则,各单位切实履行二级单位安全职责,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2.举一反三,严格排查,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凡是被责令整改的隐患单位必须按规定实施整改,并且要举一反三,拉网排查本单位的其它隐患;暂时难以整改完毕的,要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等,确保做到“五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必须加强监控监测,严防发生事故。

3.转变作风,跟踪督办,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问责制。职能部门及各单位安全责任人要加强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隐患的整改情况,实行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和督办制度,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彻底根治销号。对由于安全责任不落实、检查不认真、整改不过关、教育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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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三年七月八日